买房本来是件高兴事,当你把钱??交了,看到购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格式条款”时真是欲哭无泪啊!合同中开发商把自己的责任违约责任无限细小化,甚至可以说是撇得干干净净!买房人这也违约那也违约,违约责任重大违约金是开发商的数倍甚至几十倍,合同中说没有格式条款,都是双方认可的,请问你有哪一条是协商的不是你们的格式条款?
听说都相关部门单位的版本,开发商也无权改动!不知道是真的假的?很多,这里先说一条,房屋预测合同面积与交房测绘实际面积差异解决办法(就是现在买的面积跟后面房产证的面积不一样大了)按规定绝对值+-3%以内按合同价格多退少补,大于3%的不用买房人出钱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房人,小于3%的面积开发商按原价双倍退还买房人。看看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什么,很可怕的一不小心哎无法用词形容,按交房实际面积多退少补,如果超出+-3%,开发商和买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看上去很合理,实际是在挖坑”买房人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无息退款!(如果你是贷款买的到这时你还银行的可能已经十几二十万,掉下水多少钱一目了然)。当然你可以选择不解除合同,但谁能保证开发商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单方解除合同呢?可开发商单方解除合同没看到有任何违约责任。(补充一下买房人如果违约,违约金可达总房价的20%。0%和20%多么鲜明的对比)(无形中开发商在你脖子上架了一把刀不下手你会安然无恙,一旦动手有多么惨烈可想而知)(央视新闻有报道过开发商为了利益举报自己,毁约得利,谴责开发商!有用吗?买房人被坑的惨不忍睹)所以想请相关部门单位证实一下,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你们定的吗?可以修改吗?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怎么保证?
你觉得合理吗?
欢迎点"在看"给朋友讨论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