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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7 21:08:00

粤经信节能函〔〕55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茂名、梅州、兴宁、新兴、遂溪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局,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广东省财*厅国际金融组织债务管理办公室,清远市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广东省纺织行业协会、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广东省玻璃行业协会、广东省钢铁行业协会,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为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年省节能降耗专题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号)的要求,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省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厅共同确定了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耗)项目计划(见附件1、2),现予以下达。本批项目计划共安排财*资金.9万元,包括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节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项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国家和省确定的其它节能重点事项、淘汰落后产能共5个专题方向。其中,淘汰落后产能方向采用因素法切块到地市和财*直管县;采用股权投资方式安排的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资金下达至股权投资受托管理机构(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计划由省财*厅另行下达。


  本批项目计划中园区循环化改造、行业能效对标试点、清洁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单位需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五份,省、地级市(财*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部门各存一份。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配合做好主管部门组织的完工评价和绩效评估等后续监管工作。


  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部门(或省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本辖区(本部门)的项目责任承诺书,盖章确认后于4月30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同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内容和完工指标,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将项目进度情况表汇总(见附件4)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厅。


  附件:

1.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耗)项目计划汇总表

2.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耗)项目计划表(分发)

3.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耗)项目责任承诺书

4.年省级治污保洁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耗)项目进度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厅

年3月24日

(联系人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谭吉林,;省财*厅王立超,)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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