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5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根据申报条件,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并征求应急、市场、环保、税务等部门意见后择优推荐。
二、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3月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区级推荐文件、企业初审表、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胡超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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