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9号)、《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茂教基〔〕20号)等文件要求,为解决家长们接送难、监管“空档期”等后顾之忧以及完善课后托管工作管理,顺应中小学教育发展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我校计划引入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网络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打造规范高效的校内课管服务体系,搭建社会培训机构与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桥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9号)在“管理机制”中提出的“鼓励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社区活动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以及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发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共同做好服务”要求。经研究,我校采用公开遴选方式引入符合资质的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平台,现在茂名市为民路小学